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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如何处理涉及亲子鉴定的法律问题?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0-27   点击数: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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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子关系诉讼属于身份关系诉讼,离婚案件中经常遇到以下两种与亲子关系确认有关的案件:

  1、离婚诉讼中的女性当事人提出其与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的子女与其配偶不具有亲子关系,进而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由自己一人抚养未成年子女,此类案件中多数是女性当事人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而提出的否认之诉;

  2、离婚诉讼中的男性当事人提出其配偶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的子女与自己无亲子关系,进而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其本人不承担抚养义务,并可以判令女方向其赔偿自子女出生的抚育费及给男方造成的精神损失。

  此外,在继承纠纷案件中,因确认或否认某自然人的法定继承人身份而引出的亲子关系确认争议也是经常会遇到的诉讼类型。但由于亲子鉴定事关重大,涉及夫妻双方的信任危机、子女的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家庭关系的稳定,请求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的一方要承担与其诉讼请求相适应的举证责任,如果过分强调请求一方的证明责任,势必使请求人的实体权利难以得到保护,但如果忽略请求一方的证明责任,则可能导致当事人权利滥用,亲子关系诉讼泛滥,不利于家庭关系的稳定和社会公序良俗的维护。

  (1) 在离婚诉讼中,亲子鉴定所面临的法律问题

  1.婚姻法及司法解释中涉及亲子鉴定的法律规定;

  2.亲子鉴定程序的启动;

  3. 离婚或抚养纠纷案件中,一方否认子女是其所亲生,对方又拒绝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不得强制当事人做亲子鉴定取证。

  4.如何适用不利推定原则

  (2)亲子鉴定的实施必须具有必要性和正当性。

  (3)律师代理离婚诉讼时,要正确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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