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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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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离婚后能否要求变更离婚协议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3-08 点击数:14
当事人提问:
我于去年协议离婚,离婚时候由于自己感情用事,将房子(房子是我单位的福利集资房,购买时妻子还没有调到我单位。我父母也为我出了一半的钱买这套房子。购买房子时已经结婚。)和家里的所有家具电器全部给了妻子,并且没有要求她负担孩子的生活费。我只要了孩子(孩子先天大脑有问题,属于残疾人,现年8岁,男孩。)和27000元的存款。现在前妻准备结婚了,找了一个比较有钱的,而且他们有自己的房子住。前妻说我可以带孩子一直在协议给她的房子里住,但是我不能在房子里结婚。我也知道协议离婚是有法律效果的,但是我现在觉得自己能力有限,以后难以给我的残疾孩子再买得起房子,所以我向前妻要求去法院更改离婚协议,我把钱和家具、电器给她,她把房子给我;或者我把钱给她,她把房子给我们的孩子,但是前妻不同意。我怕以后她死了,那她现在的丈夫来要求我和孩子搬出去,那我的孩子到那时不是只有死路一条吗。请问我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前妻更改离婚协议吗?法院能否支持我的处境?
沈辉律师回复:
你欲起诉要求前妻更改离婚协议,虽然法院应当受理,但就你的情况来讲,法院不会予以支持。关于孩子的抚养费,如果在离婚后,你的经济能力发生变化致使你履行抚养义务发生困难,可以由子女起诉对方要求支付抚养费。如果能作通前妻的工作,将房子赠与给儿子将是较为理想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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