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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吗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4-14   点击数:40

   什么是婚内强奸

  通常是指丈夫违背妻子意志与性自由,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刑法的相关规定

  我国刑法原则上将在法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违背妻子的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排除在强奸之外,造成伤害后果或者有虐待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以其他罪如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论处。

  婚内强奸构不构成犯罪

  这个问题在法理上存在较大的争议,婚内强奸原则上无罪,个别情况下有罪。

  总结实践中的审判要点:

  1、具有合法婚姻关系且未进入离婚诉讼阶段的婚内强奸不构成强奸罪。

  2、已进入离婚诉讼阶段(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离婚判决尚未生效)的婚内强奸构成强奸罪。

  3、对犯强奸罪的丈夫判处较一般强奸案件更轻的刑罚(比如缓刑)。

  刑法法条链接: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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