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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程序注意事项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1-13   点击数:5

 

        任何人都不愿意将争议诉诸法院,除非万不得已。因此,协议离婚,无疑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最佳选择。但对于双方户口远在外省(市)、而在本地工作生活的当事人来说,通过法院调解离婚,更为方便省时。所需费用仅为几百元,可能比回户口所在地的单程车票还便宜,所需时间也根据法院情况1-3天。另外,对于一方在国外,无法办理国内协议离婚手续,或婚姻缔结地在国外,而欲在国内离婚的当事人,法院解决无疑是唯一的途径。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

  一般来讲,协议离婚是最省时、最经济的离婚方式。但协议离婚须有以下五个前提条件:

  (一)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二)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三)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四)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五)夫妻双方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以上几点,如果有任何一点不符合,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二、协议离婚的程序

  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当事人出示证件 →当事人填写《离婚协议书》、《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发给《离婚证

  双方先就离婚的具体问题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后,最好先签署一个离婚协议书。

  为了减少隐患,防止出现差错,最好还是请专业律师代为起草《离婚协议书》为宜。否则日后易引起纠纷。

  三、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四、离婚协议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1、财产分割的内容不清楚。

  一般婚姻登记机关只要看双方写上财产分割无异议、或财产已分割完毕就给双方办理手续了,其实这样简单的写隐患很大的。财产分割不明确,容易造成以后的争议,因此,必须明确才好。

  此外,孩子的抚养费问题

  特别需要提醒注意的是:由于《离婚协议书》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如一方反悔,拒不履行《离婚协议书》规定的义务,则只能诉诸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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