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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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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律师详解:这些离婚诉讼法院不会支持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1-13 点击数:54
结婚一年多,丈夫拒绝同房,妻子无法忍受将其告上法庭。青山法院判决,双方感情未破裂,不准离婚。
2014年,小琴(化名)与丈夫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小琴称,结婚至今,由于男方的原因,夫妻俩一直没有夫妻生活,为了摆脱精神上的痛苦,今年初她将丈夫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小琴的丈夫当庭辩称,自己没有任何生理缺陷,只是因为没有共同居住的环境,且未正式举办婚礼,才没住在一起。婚后,他给妻子买了车,工资也上交给妻子管,双方感情未破裂。婚礼还没办,妻子就要求离婚,他无法接受。
法院认为,双方结婚有感情基础,虽在生活中遇到过矛盾,但双方感情没有破裂,男方要求与女方和好,女方应给个机会。于是,法院判决双方不准离婚。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付坚表示,一般大众认为,夫妻双方无性生活就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充分条件,法院必然判离,这是个误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本案中,原告不仅需要证明男方有生理缺陷,且还需证明男方的病情难以治愈。司法实践中,这种证明难度非常大,仅仅以因男方的原因未发生性关系为由,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张付坚表示,司法实践中,有很多人误认为一定可以离的婚,实际上,法院不判离。
比如,常见的夫妻双方分居满二年一方起诉离婚的,原告不仅需要证明分居满二年,还需要证明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典型的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个屡教不改一般是指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后,再次赌博或吸毒;生活中最常见的是婚姻中一方有婚外情,对方起诉离婚,若有婚外情的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不会判决双方离婚,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个举证难度非常大。
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非常严格的,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否则,第一次起诉离婚是很难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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