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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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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同居期间签忠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4-06 点击数:22
同居期间签忠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由于未婚同居不是法律承认的行为,在这期间双方的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自行承诺的话语没有法律强制约束力,属于道德约束范畴,因此同居期间签订忠诚协议并无法律效力,恋人之间没有权利强制对方履行忠诚忠实义务。对方违反协议的,不能根据该协议请求赔偿。
同居关系如何解除?
1、如果在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方面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只要双方不再继续共同生活,同居关系即自行解除。
2、如果在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方面发生纠纷,则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只会就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进行审判,而不会就同居关系作出评判。
同居财产如何分割?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可以看到同居共同财产有以下两种:
(1)共同所得
重在强调“所得”系双方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担风险的收入所得,是一种共同劳动所得,而不是一方劳动收入的所得,也不是同居生活期间的一切所得。
(2)购置的财产
这是指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以及基于同居共同生活的需要购置的财产,但这种同居共同财产应仅以维持同居关系日常生活所需的基本物质保障为限。
对同居关系共有财产的分割与夫妻财产分割不同,应当适用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关于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即“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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