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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同居生下孩子,男方不负责任怎么办?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10-16   点击数:27

    未婚同居在现今是非常普遍的行为,由于同居男女之间发生意外怀孕的情况也随之增多,此时如果男方不负责的话,女方除了愤怒之余,很多人却不知道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以及孩子的抚养问题。

    面对于如今未婚生子的情况不断增多,此时如果说出现男方抛下女方不管不顾。作为女方如果想要维权,应该先了解未婚生子男方应该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通常来说,男方双方同居是自愿行为,女方一般不可以说要求男方承担赔偿责任,也不可以要求男方一定要娶自己,哪怕你的强迫成功,最终的婚姻也不见得会幸福。因为同居双方没有经过登记的婚姻,不被法律承认和保护,所以双方当事人也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之间没有婚姻法所规定的夫妻忠诚义务等法律义务。不过关于未婚生子,由于非婚生子与婚生子享有同等的法律权利,作为女方,男方抛下孩子不管的话,可以要求其承担抚养责任,即要求其支付抚养费。

    那么关于抚养费应该这样计算,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否则,影响子女健康的应不予准许。 成都离婚法律咨询

    确定子女抚养费有以下3种具体的计算方法:

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男方如果对于非婚生子不负责的话,估计抚养费也不会愿意支付的,此时作为女方建议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权,维权的话最好可以聘请同居子女专业的律师,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成都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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