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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出轨如何认定过错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沈辉律师  时间:2019-04-04   点击数:24

现在结婚成为很多人都非常恐惧的一件事,因为经常能看到身边的朋友,刚结婚没多久,原来恩爱的关系就瞬间闹僵了。

可能是因为住久了两个人就会产生各种矛盾,情感没有办法继续维持下去,所以夫妻中可能就有一个人会在外面找一个“伴侣”,简单来说,就是“婚内出轨”,这种不仅在道德上会受到谴责,法律上其实也是不保护这一过错方的。那婚内出轨是如何认定过错的呢?

过错在法律上的规定是:

1、 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

2、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必须是长期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如,生病不给治、不给饭吃、不照顾等等。

因此,像平时大家所说的,一夜情、通奸、嫖娼等等行为,都不算过错行为,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会不会照顾受害方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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