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离婚后子女被虐待,抚养权能变更吗?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0-11-03 点击数:71
离婚时除了财产分割外,子女的抚养也是离婚夫妇争论的焦点。最近频繁出现父母离婚,孩子被抚养方虐待的情形,对于这种被虐待的孩子我们应该怎样救济,能变更抚养权吗?
许多人认为,虐待孩子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抚养方再婚。一般孩子单独跟父亲或母亲生活,两人相依为命,出不了什么问题,但是父母一旦有了恋爱对象或者再婚,就有可能受另一方的影响,孩子被虐待的概率大大上升。但这种说法是存在问题的,并没有证据证明再婚和虐待孩子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法院不会支持以扶养人再婚为由变更抚养权的诉求。一旦再婚就变更抚养权,这相当于是变相地限制了离婚夫妇再婚的权利,不合法又不合理。
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就是说父母之间可以私下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2、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父母离婚肯定会对孩子的健康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离婚后的抚养权会归属于对孩子健康发展更有利的一方。另一方除了定期向孩子支付抚养费外,可以定期来探视孩子,一旦发现孩子身体状况不佳,有被虐待的迹象应当及时确认,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上一篇影响抚养权取得的几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