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离婚律师网!

24小时咨询热线:

139-8219-5329 139-8061-6860

您现在的位置是:离婚律师网>结婚 > 结婚彩礼 > 正文

山东沂水婚俗改革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0-09-07   点击数:115

 

近日,山东沂水婚俗改革:彩礼不要或者少要,彩礼费控制在1万以内;婚车不超过6辆;婚宴仅邀直系亲属即可,规模不超过10桌。市民称特别合理,可以减轻负担。

门当户对一直是父母眼中结婚的基本要求,动辄几十万的天价彩礼,因为一方给不起彩礼就要不结婚了吗?现实中往往有这种情况,给了彩礼后,发现不适合,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这样合法吗?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实践中彩礼返还还需要看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是否用于共同生活消费以及有无过错责任等。如果男女双方共同生活较短,而且没有领结婚证,同居关系解除后女方需将彩礼全额返还,双方如果已经领取了结婚证,离婚时女方需将彩礼酌情返还。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