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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享有婚姻家庭权利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0-05-08   点击数:6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建立平等互爱的婚姻家庭关系,是婚姻幸福、家庭美满的基础。由于受封建传统思想和当今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男尊女卑,妇女婚姻家庭权利受侵害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所谓婚姻家庭权利,是指公民在婚姻家庭关系中依法享有的权利。男女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是宪法规定的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的婚姻家庭权益,包括以下内容:

1.关于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的原则性规定。

2.妇女的婚姻自主权。

3.为了保护孕、产妇女身心健康,在一定期限内限制男方的离婚请求权。

4.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

5.女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权利。

6.离婚时在住房问题上对女方的保护。

7.母亲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

8.在法定情形下照顾女方抚养子女的合理要求。

9.保障妇女的生育权和生殖健康权。

 

总之,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国家通过立法、司法等措施,予以切实保障,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法律赋予妇女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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