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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后父母从窗户扔下新生儿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0-08-17   点击数:21

 

8月4号,成都一名刚出生的女婴,被人装在一个黑色塑料袋里,从窗户扔下。据了解,母亲只有19岁,在网吧工作,父亲为18岁,是金堂某职业学校的学生。

 

生而不养,为人父母最大的恶

刚出生的女婴被装在塑料袋里,从楼上扔下,若不是商贩们发现,这名女婴的命运可想而知。如果是其父母将女婴抛弃,将构成遗弃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是否涉及高空抛物?

明知道楼下就是农贸市场,仍将女婴从楼上扔下,很有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物损失的严重后果。故意高空抛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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