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离婚律师网!

24小时咨询热线:

139-8219-5329 139-8061-6860

您现在的位置是:离婚律师网>结婚 > 其它 > 正文

彩礼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0-12-28   点击数:20

        彩礼实质上是为达成结婚目的的赠与。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彩礼理应归女方所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明确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因此若无特殊约定,彩礼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