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如何证明夫妻分居满两年?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0-04-15 点击数:15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存在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情形的,法院应准予离婚。
那么,证明夫妻分居满两年的常见证据有哪些?
一、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三、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的方式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四、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五、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与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且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上一篇哪些情况可以要求离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