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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产时拒说孩子父亲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0-08-19   点击数:23

浙江省中医院下沙院区的急诊室接收到一名即将临产的产妇,产妇不到20岁,体重有200多斤,血压很高,体内的孩子已经足月,但该女子一次产检也没做过的,连怀没怀孕产妇自己也不敢确定。当医生问及孩子父亲,产妇始终不肯回答。

 

如果孩子健康长大,父亲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孩子需要承担赡养义务么?

 

我国《宪法》《婚姻法》都规定了子女赡养的父母的法定义务。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三种可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如果父亲没有以上三种情况,那么为人子女就应当尽到赡养父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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