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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小孩抚养权如何判?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2-10-08   点击数:3

【法律问题】

  “小孩应该跟我”、“孩子不能跟你”,经常看见网友在争论这个问题,那孩子究竟应该跟谁呢?循定律所成都婚姻继承沈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解析】

  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就可以直接由谁进行抚养,但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的就要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不满两周岁的孩子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2、已满2周岁未满8周岁的孩子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3、已满8周岁的孩子

  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同时,父母也要有抚养孩子的条件。

【律师建议】

  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主要依据的是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即使是双方离婚也不要伤害小孩。同时,抚养孩子是法定义务,无论抚养权判给谁,另一方也是需要承担一定的抚养义务。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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