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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变更监护权?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2-10-10   点击数:0

【法律问题】

  大家都知道到父母一般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但你是否知道监护权是可以进行变更的呢?下面可以给大家说一下如何去变更监护权,循定律所成都婚姻继承沈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解析】

  要变更监护权主要是通过协议变更或者起诉变更,详细说一下这两种方式:

一、协议变更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但也要尊重孩子的意愿,同时还要满足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母没有监护能力、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主要才能够变更监护权。

二、诉讼变更

  想要起诉变更监护权,必须要先行撤销原定监护人的监护权,有以下情况的可以撤销其监护人资格:(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法院会根据有利于被监护人的情况进行判决。

【律师建议】

  监护权并不是一劳永逸的,监护人应当履行好你的责任,不履行好监护权的可以进行撤销。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可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法条链接】

《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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