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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怎么离?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沈辉律师  时间:2022-10-11   点击数:0

  在我国,离婚主要是通过协议离婚或者是起诉离婚,那这两种离婚方式主要的区别是什么?应当选择哪个离婚方式?循定律所成都婚姻继承沈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协议离婚

  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建议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然后等待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三十天内办理离婚登记,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满以后就可以领取离婚证了。

  要注意!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主要是双方不能够协商一致或者是一方请求离婚的。起诉离婚需要经过以下的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法条链接】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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