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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定案例】抚养费,婚内也能要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沈辉律师  时间:2022-10-11   点击数:0

【案情简介】

  婚后生下一儿一女的小芳在家做全职太太,丈夫则在外地工作,并按月向家里寄生活费。前不久,男方出轨被小芳抓包,两人便发生争执,不欢而散,随后男方便不给生活费了。无奈之下,小芳找到我们寻求帮助。最终,法院结合孩子的实际开销、按照男方收入的45%,判决男方向两个子女支付抚养费。

【案件解析】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抚养孩子是父母应尽的义务,在这个案件中男方不支付抚养费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女方起诉主张男方支付抚养费的诉求杨当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法院会判决男方支付抚养费。

  至于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双方未进行协商,所以按照以下规定处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最终判处男方按照其收入的45%是合情合理的。

【律师建议】

  无论是否离婚,不论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作为孩子的父母就应当尽到抚养责任,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的。如果你也遇到类似的情况,你需要注意两个关键点:

  (1)一定要对子女的实际日常开销所产生的支付凭证、发票、收据等等进行保存。

  (2)一定要清楚了解对方的实际收入情况。鉴于本案中小芳全职在家,对丈夫收入一无所知,这个时候,就需要律师帮你调查了解并掌握男方的所有收入情况。

  不要逃避自己的义务,抚养孩子的义务是不能逃避的,即使暂时逃避,对方也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进行追责。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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