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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宣告无效后会导致什么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3-10-09   点击数:0

一、婚姻宣告无效后会导致什么

婚姻宣告无效后会导致如下: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婚姻无效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婚姻无效情形有哪些

婚姻无效的情形如下: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无效婚姻与可撤销有什么区别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的区别如下:

1.可撤销婚姻必须由具有撤销权的婚姻当事人提出,无效婚姻提出主体可以是第三人;

2.可撤销婚姻多数为违反私人利益的行为,无效婚姻多是违反社会公德、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3.无效婚姻可以在婚后任何时间内提出,而可撤销婚姻只能在婚后1年之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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