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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加这两句,秒避负债大坑!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5-07-03   点击数:0

姐妹们,离婚时最可怕的不是分财产,而是离婚后突然冒出的「隐形债务」!作为从业 8 年的婚姻律师,见过太多人因为协议漏洞被负债拖累半生。今天教你们两句话,直接写进离婚协议,从源头切断负债风险!

 

⚠️ 第一句:债务归属明确化
「双方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各自名义产生的债务由各自承担;共同债务(列明具体债务)由男方 / 女方承担,与另一方无关。」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 1089 条明确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但协议可约定内部责任划分。比如男方名下信用卡债务、网贷等,只要未用于家庭生活,可约定由其个人承担。

 

⚠️ 第二句:债务兜底条款
「双方承诺:除本协议列明债务外,不存在其他共同债务。若离婚后一方因未披露债务被追偿,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另一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
🔍 实操案例:曾有客户离婚后被追债 20 万,因协议未约定兜底条款,被迫先偿还再追偿。加上这句话后,即使对方隐瞒债务,也能通过法律途径全额追回。

 

🌟 注意事项:
  1. 债务清单要具体:列明债务金额、债权人、用途(如 “2023 年 5 月向 XX 银行贷款 30 万用于男方个人投资”)
  2. 签字前查征信:建议双方打印详版征信报告,确保无遗漏债务
  3. 协议需公证:有条件可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增强法律效力

 

💡 避坑提醒:
协议只对夫妻有效,无法对抗债权人!但加上这两句话后,即使被起诉,也能凭协议向对方追偿,最终责任仍由负债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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