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离婚律师网!

24小时咨询热线:

139-8219-5329 139-8061-6860

您现在的位置是:离婚律师网>结婚 > 同居纠纷 > 正文

同居期间的工资存款,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6-08-04   点击数:0

这是许多选择同居生活的人非常关心的问题。答案很明确:同居期间的工资、存款,原则上不属于共同财产,归各自所有。

这一结论的法律依据,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四条。该司法解释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专门针对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作出了规定

一、基本原则:各自所得归各自所有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四条第(一)项,同居期间各自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收益,各自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单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均归各自所有

这意味着,同居关系中适用的是个人财产制原则——谁挣的钱,就归谁。这与合法婚姻关系截然不同:婚姻关系中适用的是共同财产制,婚后所得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共有

二、例外情形:共同出资与财产混同

当然,司法解释也考虑了同居生活的实际情况。第四条第(二)项规定,对于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共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以及其他无法区分的财产,则以各自出资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情况、有无共同子女、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分割

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房产、车辆,或者共同经营生意产生了收益,又或者双方的存款已经混同到无法区分各自份额,那么这部分财产就不再适用“各自所有”的原则,而需要按出资比例等因素进行分割

三、约定优先:书面协议很重要

司法解释同时规定,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同居双方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协议,明确约定工资、存款等财产的归属。签订书面财产协议,是避免日后产生争议的有效方式。

总体而言,同居关系中的财产归属以“各归各”为原则,只有在共同出资或财产混同的情况下才例外适用分割规则。了解这一规则,有助于同居双方更清晰地规划自己的财产安排。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