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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流程全梳理,按步骤办不白跑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6-03-25   点击数:0

协议离婚,也就是双方自愿离婚,需要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整个流程主要分为以下五个步骤,建议收藏备用。

第一步:申请与受理

夫妻双方需共同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现场需提交以下材料: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一式三份的书面离婚协议(协议书中需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工作人员初审无误后,会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第二步:30天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进入30天冷静期。在这30天内,任何一方如果不愿意离婚,都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和《受理回执单》,亲自到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冷静期结束后,如果双方没有共同前来申请发证,也视为撤回申请。

第三步:冷静期满后申请发证

30天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即从第31天到第60天),双方需要再次共同亲自到场,申请发给离婚证。若在此期间内双方未共同到场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之前的所有流程作废。

第四步:审查与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离婚协议书等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确认双方确属自愿离婚,且对子女、财产、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后,予以登记。

第五步:领取离婚证

审查合格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当场为双方办理登记,并发放离婚证,同时注销结婚证。自领取离婚证起,夫妻关系正式解除。

温馨提示:

  • 照片要求:一般需提交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红底或蓝底,具体以当地要求为准)。

  • 材料补正:如果有一本结婚证丢失,可书面声明后凭另一本办理;若两本都丢失,需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

按照上述流程,从申请到拿证,最快需要31天。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因超期或材料不全白跑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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