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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过世十多年了,我父亲几个月前去世。请问我弟媳和我弟的儿子有权继承我父亲的遗产吗?

你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简单理解即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他们有权代位继承你弟继承父亲的那份遗产。

回复时间:2015-04-20 16:10:27  回复律师:本团队律师  咨询热线:139-8219-5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