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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前夫离婚时离婚协议里说好房子给儿子,现在离婚了,他一直不去办过户,说是他咨询过律师,他可以随时撤销赠与,我现在可以起诉要求他过户吗?

他所说的撤销赠与是指《合同法》第186条规定,在赠与物权利义务转移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是你们之间是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子赠与给儿子,这种情况与一般的赠与关系不同,一般优先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即除非你前夫能够证明他签订离婚财产协议时受到欺诈、胁迫等情形,不然时不能撤销赠与的,可以随时起诉要求过户。

回复时间:2020-03-13 16:52:47  回复律师:本团队律师  咨询热线:139-8219-5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