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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由谁抚养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06-24   点击数:10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父母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有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现行司法实践中,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有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同时,《婚姻法》还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有明确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无明确规定的适用婚生子女的规定。

  上文讲述的是一般情况下的非法同居关系,当有配偶的一方与婚外其他异性同居时,就属于特殊的同居关系了。在这种情形下,如果双方也生育有非婚生育子女的话,法院更加倾向于把子女判给无婚姻的一方。这主要是考虑到有配偶一方在同居的问题上存在更大的过错,而且有配偶一方往往已有婚生子女,而同居的另一方可能是单身,没有子女的情况。

  另外,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亲生父母之间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就拒绝履行抚养义务。如果男女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不抚养孩子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抚养费;已经有法院确定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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