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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的财产分割问题怎么处理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08-01   点击数:18

  1、无效婚姻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2、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3、在审理因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4、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5、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

  6、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7、对原有配偶而重婚的一方,不得以协议方式将财产转移给另一方,已达成协议将财产转移给另一方的,应确认为无效,以确保合法配偶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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