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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指点】离婚时,一方隐匿财产怎么办?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1-13   点击数:300

  离婚时,必然会涉及共同财产的分割。那么在离婚时,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话,应该怎么办? 在此处,成都婚姻网沈律师为您点拨迷雾。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若在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具体如下:

  1、被侵犯财产一方应当积极配合法院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从而,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2、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法院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3、若在离婚后,取得了证据,以此来证实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被一方用上述行为独占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人民法院对上述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如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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