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离婚律师网!

24小时咨询热线:

139-8219-5329 139-8061-6860

您现在的位置是:离婚律师网>子女抚养 > 亲子鉴定 > 正文

亲子鉴定的法律流程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09-11   点击数:23

  个人申请亲子鉴定需注意的事项:应由当事人出示身份证,如未办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可提供户口本,未办户口的新生儿可提供出生证明(只需要其中一种证件)。因个人鉴定都牵涉到个人隐私,因此,鉴定申请人可要求不提供以上证件,并可匿名鉴定。亲子鉴定中心承诺,严格保密,不将被鉴定人的身份信息、鉴定过程和结果提供给任何第三人和单位。

  单位申请的要求:应由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公证处、纪委、计生部门等出具介绍信、鉴定委托书,被鉴定人提供身份证明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只发委托部门。

  鉴定流程:

  1.签定鉴定委托合同,告知鉴定及保密事项;

  2.填写申请:由委托人填写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等。按手印确认。

  3.核实身份:当事人须提供身份证(护照)、出生证等有效证件的正本,由工作人员核对。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可不提供。

  4.拍照存档:亲子鉴定中心给当事人拍照存档,合影照片将用于亲子鉴定报告。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可不拍照。

  5.采集血样:采集每位鉴定人的血样,主要是采手指血,血量1至3滴;

  6.出具报告: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在约定的时间(一般10个工作日)就可以出具权威准确的司法亲子鉴定报告书。考虑到委托人的特殊要求,亲子鉴定中心可提供3日加急服务鉴定,最快可24小时提供鉴定结果。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