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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遗产婆媳理扯 促调解法庭帮忙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09   点击数:38

  近日,泸州市纳溪区法院丰乐法庭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及时调解了一起继承纠纷。

  【案情简介】

  泸州市纳溪区白节镇村民曹某因儿子刘某突发疾病死亡,与媳妇王某在刘某的遗产继承上发生争执,两人互不相让。在村、镇干部多次调解下,双方仍没有达成协议。后来,曹某一纸诉状将媳妇王某告上法庭。

  【案件审理】

  承办法官在详细了解了有关情况后,决定到当事人所在村组开展巡回审判,并邀请政府和村组干部一起参与调解。虽然被告王某与被继承人刘某的婚生女刘某某系在校的小学生,尚需被告王某抚养成人,且被告无稳定的工作和固定收入,一个人抚养小孩经济确实困难,但原告曹某系已年满67周岁的农村居民,身体年老多病,无经济收入来源,且唯一的儿子刘某死亡后再无其他的亲人赡养,法官提出婆媳之间应互谅互让,互相帮助。经过长达3个小时的调解,王某答应将曹某应继承的房屋份额折合人民币40000元在2012年6月、12月、2013年9月底以前分期付清,房屋归被告王某和其女儿所有。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婆媳俩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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