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离婚律师网!

24小时咨询热线:

139-8219-5329 139-8061-6860

您现在的位置是:离婚律师网>结婚 > 其它 > 正文

原告提供受胁迫证据材料,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双方的婚姻登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12-18   点击数:118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受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则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以及第12条的规定,无效或者可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可以撤销婚姻的情形中,仅只有受到胁迫这一种情况。但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当事人很难拿出证据证明结婚时受到胁迫,从而法院判决驳回撤销婚姻的诉讼请求。但是也是有存在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结婚时受到胁迫的证据,法院判决撤销双方婚姻登记的情况。

  【基本案情】

  原告:肖某

  被告:商某

  原告肖某与被告商某于2003年相识。2010年国庆节时,原告因感情心情不好,原被告一起到杭州旅游,期间二人发生性关系,被告拍摄了原告的裸照以及性爱视频。之后被告以公开裸照以及性爱视频为由向原告提起结婚的要求。2011年2月28日,原被告在上海市黄浦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并未共同生活,也未生育子女。2011年8月21日,原被告签订《协议书》,主要内容为:双方于2011年2月28日在黄浦区民政局领取结婚证书,但双方一直未共同生活,现就领取结婚证后的生活、财产等达成以下协议:(1)男方不得强迫与女方与其同居;(2)男方承认在和女方领取结婚证是,曾经以公布女方裸照以及性爱视频到网上胁迫女方,登记结婚女方是女方不情愿的,由于女方已与其登记结婚,男方应将所有的照片、视频永久性删除,也不得向女方采取暴力以及其他恐吓手段;(3)女方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男方应当无条件同意;(4)双方各自财产与对方无关,女方不能主张男方给钱给物。现原告诉至法院,坚决要求撤销婚姻关系。

  【法院审理】

  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婚姻关系的建立应当与感情为基础。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登记请求,应当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本案原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根据原被告当庭陈述,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及证人证言等证据显示,被告以公布裸照以及性爱视频等威胁手段,强迫原告与其登记,系违背原告的真实意愿,应属无效。故原告现提出撤销婚姻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相关规定,本院依法予以支持。据此,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1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0条的规定,判决如下:撤销原告肖某与被告商某于2011年2月28日的婚姻登记。

  【律师点评】

  成都婚姻家庭律师提示你,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受胁迫的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诉讼撤销该婚姻。但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受胁迫的一方很难提出证据证明结婚登记时受到胁迫,在一些案例中法院是驳回诉讼请求的。沈辉律师认为,因为胁迫去登记结婚的,要是想要去撤销婚姻,注意收集到受到胁迫的证据。在可撤销婚姻的申请与认定方面,法院会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处理。法律在这方面的规定或者说是限制主要在于五个方面:(1)、申请主体严格限制在受胁迫本人,这一点同无效婚姻的申请有很大区别,无效婚姻允许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而可撤销的婚姻实际上是一种效力待定的婚姻状态,并非当然无效,立法所保护的法益是缔结婚姻双方的婚姻意志自由,故申请人则排出了利害关系人的申请,而只能是受胁迫的本人。(2)在时效方面的严格规定,可撤销婚姻的受害人必须在一年内提出撤销申请,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可以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申请。这里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当作行动自由被限制,无法去相关部门进行举报与控告的理解,而不是胁迫情形的持续。此外,这一年的时间是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3)若有证据证明为胁迫必须撤销。受胁迫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人民法院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已经受理,能够查明婚姻关系确实在受胁迫的情况下缔结的,应该予以撤销,没有别的选择权。(4)可撤销婚姻的婚姻关系部的上诉和再审。婚姻被人民法院宣告撤消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没有上诉或者再审的权利,人民法院也不能提出再审。(5)财产、子女关系可以上诉。对婚姻关系判决撤销之后,其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进行判决,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上诉。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