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离婚律师网!

24小时咨询热线:

139-8219-5329 139-8061-6860

您现在的位置是:离婚律师网>结婚 > 结婚条件 > 正文

母亲为让女儿上学欲与外甥结婚 律师称不符合结婚条件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2-09   点击数:55

  为女儿能在上海念书并参加高考,宁波某夫妻离婚。次日,女方与符合条件的外甥前来登记结婚。女方称,她得知上海某高中可接收非沪户籍学生,条件之一是家长一方有本科文凭并在上海有房产,但她与丈夫均不合条件。

  结婚“闹剧”

  1月27日,婚姻登记处进来一对男女,女方看上去50来岁,男方是一个20多岁的年轻小伙子。工作人员看了他们一眼,以为这是一对母子,不料,他俩却提交了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和两人合照,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工作人员大吃一惊,凭着以往的工作经验,感觉事有蹊跷。上网查看这两人的详细信息,发现女方1968年出生,于前一天刚刚办理了离婚手续,而男方身份证显示为1989年出生。经过一番了解,婚姻登记员发现了疑点。

  原来,这是一对亲姨和外甥。由于女方生有一女孩,想把孩子送进上海某学校上学,但该校规定家长得持有本科文凭并在上海拥有一处房产,她和丈夫不符合条件,而她的外甥却能符合这两个条件。为了让女儿顺利到上海上学,女方在前一天和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紧接着又和外甥相约前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了解到这一真相后,工作人员及时阻止了这一出“闹剧”。

  律师说法

  亲姨和外甥结婚是不符合我国《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条件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十条第二款中也规定:当事人如隐瞒实情进行登记,此婚姻也属无效婚姻。而且近亲结婚也不符合伦理道德,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