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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细说离婚财产分割“防瞒术”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3-20   点击数:34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哪一方取得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进行分割。如离婚时一方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后可在法定期限二年内主张权利,进行分割。记者从和平区法院获悉一案例,前妻一年后发现前夫转移公司股份,将其告上法庭,法院判前夫将公司一半股份分给前妻。

  前妻 离婚时他隐瞒股份

  李某与王某共同生活11年后,婚姻走到尽头。2010年,双方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前夫王某将房产留给了前妻李某,并承诺继续缴纳房屋贷款,直至还清全部房贷。两人顺利离了婚,可给李某的感觉却是怪怪的。

  李某觉得,王某一年前与他人组建了一家公司,并在公司担任要职,怎么除了房子,他一点财产都没有?李某离婚前也问过王某,但王某一口咬定自己就是个打工的,在公司没有任何股份。李某也确实没发现王某有任何财产,只好作罢。

  2011年11月,一个偶然的机会,李某从沈阳市工商事务咨询中心查知,王某竟然拥有该公司26%的股份,只不过在离婚前一个月,将全部股份都转给了他父亲,难怪李某没有发现。

  前夫 股份是亲朋赠与的

  发现了前夫隐瞒、转移公司股份的证据后,李某找到前夫说:“按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算,你拥有的公司股份价值有260万元,我要求你给我130万元补偿或者是平分股份。”

  王某称,自己曾经有过的26%公司股份是在公司成立后亲朋赠与的,属单方赠与,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后转给父亲,是他个人对其资产的处置,转让股权的行为合法有效。而且公司到现在没有盈利,净资产为零,根本拿不出钱分一半。

  李某认为,前夫的股份是在他们婚姻关系续存期间获得的,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即使现在没钱兑现,但起码股份应分一半。随后李某将前夫告上法庭。

  法院 一半股份判给前妻

  法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本案中,由亲朋转让给王某的26%股权并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王某,工商局出具的查询档案中记载的是转让行为,也没有只赠与王某股权的文字资料,故法院认定26%股权属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其中13%为李某个人财产。王某将包括李某13%的公司股份转让给其父的行为无效。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因李某未能举证证明26%股权的现金价值,法院只对股份进行分割。和平区法院一审判决沈阳某公司13%的股权归李某所有。

  离婚后发现隐瞒财产可再分

  离婚后,如果发现一方隐瞒财产,可以重新起诉要求重分财产吗?和平区法院民一庭一位法官告诉记者,离婚时,有的当事人为了分得更多的财产,往往会采取非法手段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发现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向原配偶请求再次分割。

  对此,《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这一规定,一方发现另一方有上述行为,可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隐瞒的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发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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