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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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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离婚诉讼攻略------防隐匿、转移财产篇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10 点击数:112
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提起诉讼,最担心的就是对方接到法院传票后,采用隐匿家庭共同财产的手段,其实这个担心有必要的,大部分的离婚案件都会涉及到一方涉嫌隐匿财产的情况,正如电视剧《离婚律师》所演绎的一样。因此,在起诉之前,应当提前做好诉讼前的各项准备,其中包括防止对方隐匿财产。
1、 在起诉前,就家庭共同财产的发票、合同等文件收集好,这是证明财产的证据
2、 银行的存款情况了解清楚,包括账号、开户行等,保留存款的证据或者证据线索
3、 基金、股票情况,乙方公司经营的资产情况以及其他财产的情况。
4、 手机证据的手段有很多,有必要采用录音、录像、照相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