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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公证怎么办理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0-25   点击数:14

遗产继承律师

  我们都知道,遗产继承是可以进行公证的,继承公证一般要向公证机关提交继承公证申请书,然后公证机关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才会出具公证书。

  一、遗产继承公证怎么办理

  1、到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承办的公证员会根据编号依次为你办理。

  2、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本处公证员会告诉你应当提交哪些证明材料以及照片。

  3、如果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4、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请别遗忘你的公证费发票。

  5、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二、继承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

  1、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

  (1)身份证;

  (2)户口簿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

  (1)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

  (2)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

  (3)身份证。

  2、所有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继承人为第二顺序的还应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身份证件(证件要求如1);

  3、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死亡证明应由县级以上医院或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区的卫生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安分局出具);

  4、如继承人中有人死亡的,也应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证件要求如3);

  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证;如离婚的,提供(1)民政局登记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2)法院《民事调解书》或(3)法院《民事判决书》和生效证明书,如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如未再婚的,须提供未再婚证明及以前婚姻状况终止的证明

  6、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出生证/独生子女证;

  7、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填写);

  8、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如单位证明、户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

  9、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凭证,、股权证明,、股票清单、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合同及理赔证明等)。

  注意事项:

  1、 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与他人过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也必须提供。

  2、 放弃继承的,应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证件要求如1)亲自来公证处作放弃继承声明或在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由此可见,遗产继承公证是继承人继承遗产必须要经历的过程,无论是遗嘱继承人还是法定继承人都必须进行遗产继承公证,这是为了保证遗产被合法继承的一项基本程序。如果你对以上内容还存在着一些疑问,可以到律师365网找在线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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