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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引发的复婚纠纷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1-14   点击数:28

重婚罪律师

  【案情】

  张某与王某1990年结婚。1998年事业单位房改时,夫妻二人商量各自从本单位购买一处住房。但按政策夫妻只能购买一处住房。为了多买一处住房,夫妻协商假离婚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约定,各自买到住房后,办理复婚手续。离婚后,张某从单位购买了一处住房,王某单位房改进度较慢,近一年才买到一处住房。当王某找张某复婚时,方知张某已于二个月前与他人结婚。于是,王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张某结婚无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评析

  这是一起典型的假离婚纠纷案。假离婚,即是婚姻关系当事人为了共同目的,约定暂时离婚,待达到目的后再复婚的行为。假离婚形式上看,当事人双方是自主自愿的,实质上隐藏着双方共谋共知的目的,办理机关当时是无法知道的。目的实现后,一旦不能按约定复婚,便会产生因假离婚引发的复婚纠纷。假离婚,有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有在人民法院审理中达成假离婚调解协议的。两个机关处理假离婚纠纷其程序不同。

  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假离婚,如果当事人一方持离婚证与他人结婚,该婚姻有效;根据婚姻自由原则,原来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新婚姻业已确立,所以,要求复婚一方的申请不予支持。如果当事人双方均未再婚,一方要求原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后可宣布离婚无效,收回离婚证。经人民法院审理达成的假离婚调解协议的,调解书送达后,一方当事人持离婚调解书与他人另行结婚的,该婚姻有效;另一方要求复婚的,人民法院要驳回其复婚申请。如果当事人双方均未再婚,一方向人民法院要求复婚的,人民法院将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本案中,王某与张某的假离婚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所以王某应向原登记机关申请,人民法院驳回王某的诉求是正确的。王某与张某离婚后,各自均无配偶,所以,张某再婚是合法的。假离婚是欺骗法律也是欺骗自己的行为。切勿玩弄伎俩,游戏婚姻,否则,一旦产生不利后果,追悔莫及。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

  但是,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所不同的是,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复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出于自愿,不是强迫的或他人的干涉,复婚时,男女双方必须持有关证明一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要进行审查,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就发给复婚登记证,这时,合法的夫妻关系便恢复了。但是,如果双方不经复婚登记,私下同居,就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再婚是指一方在配偶死后或双方离婚以后与他人再次结婚的行为。再婚是以终止原来的婚姻关系为前提的,如果不终止原婚姻关系又结婚,则构成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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