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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假离婚的原因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0-27   点击数:10

成都婚姻家庭律师

  (一)各地陆续出台抑制投机的住房调控政策,新房产政策对二套房贷严格收紧

  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度推出八条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下称“新国八条”),要求强化差别化住房 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这远高于首套房贷利率。在严厉的房贷政策下,不少市民想到了以假离婚的方式来删除购房记录,降低贷款成本。因为根据相关房贷政策,离婚后夫妇一方原先没买过房子的,此时再买就可以享受商业贷款的优惠政策。根据各地房价,以二线城市的房价,一套房贷款利率1.1倍比8.5折优惠要多交约10万元利息。而在房价高的一线城市,利息差别可能达到60万。二套房是以家庭为单位计算的。离婚后没有房产,以前也没贷过款,再购房仍属首套房。

  (二)为了多买房子

  新国八条的第六条规定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针对新国八条,有的人想出了出租京籍“结婚证”购房挣佣金致富的方法。有网友称,北京夫妻不妨利用户口“假离婚”,赚取购房佣金致富。均为北京户口的夫妻离婚,利用户口招租,分别和外地人领取结婚证,帮助其在京买房。每次收取房价5%的佣金,以目前北京房屋均价来算,每次结婚可挣10万元到15万元。一年结离婚4到6次,两人一年各挣40万元到90万元不等。两年后,两人以各自名义再贷款买房,买房后复婚。两人可拥有至少三套房产,房价再涨时卖房,就致富了。

  (三)为了获取更多拆迁补偿款

  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城市旧城改造过程中,部分农村或城区住户需要予以拆迁安置。由于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对无房户有一定照顾,甚至部分补偿款项以户为单位发放。[2]“假离婚”可以在拆迁补偿中获得更多的利益。在离婚分户后,每个户头都可以分到一笔补偿款,此外,每个拆迁户还 可以分得一套补偿安置房,如此算来,如果两人离婚了,就变成了2户,这样就可以享受远远大于1户的实际回报,而办理离婚只需花几十元费用,这笔账着实很诱人,于是一些人得知拆迁消息后,为获取更多的补偿款或安置房面积,夫妻双方紧急离婚,或者住房归一方所有,或者由一户分为两户,以达到骗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四)为了孩子上名校

  在当前的优质教育资源严重分配不均和规定孩子只能就近入学的情况下,为了孩子的将来搞个假离婚去择校,很多人也认为是值得的。一些家长为了让孩子上名校,就假离婚,然后把户口随一方迁到学区比较好的老人家或者单位。一些家长则为了买到好学区的房子,假离婚规避二套房的调控政策。

  (五)为了获得低保,吃低保

  北京西城区某街道有关部门曾对该街道的30户低保户做过一份调查,有23对夫妻离婚后申请领取低保,20对已经领到,3对申请待批。这其中,有20对夫妻离婚并领取到低保后,又生活在一起。有2对夫妻离婚后来往还非常密切。一些街道居委会反映,夫妻虽办理了离婚手续,但仍旧住在一起的现象十分普遍,这其中不能不让人联想到他们有借离婚获得申请“低保”资格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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