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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催婚领回3男友 结婚遵守哪些原则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4-19   点击数:6

  事件经过

  因父母频频电话中问及有没有男朋友的问题,某女孩子被催婚领回3男友回家过年,给了父母一个彪悍的回答:这三个都是我男朋友,您看选哪个好?

  其实,这三个所谓的“男朋友”是女孩认识的三个朋友,为了应付爸妈的催婚,临时客串了一下。估计经此一役,这位女孩的爸妈再也不会催婚了吧。

  法律解读

  结婚要遵守哪些原则

  一、结婚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男女双方自愿结婚;

  3、男方年满 22周岁,女方年满 20周岁;

  4、均无配偶;

  5、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6、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所需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填写规范;

  4、3张大 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5、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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