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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的借条效力如何确定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1-06   点击数:18

  夫妻之间的借条效力如何确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通过对该条款的运用,可以得知夫妻间借条效力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确定:

  (1)借款协议的签订应当是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2)借款协议的内容应当完整,包括借款数额、偿还期限、偿还方式和金额;

  (3)借款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

  (4)借款的用途是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它个人事务;

  (5)借款的债权保护有2年的诉讼时效限制。

  夫妻个人债务有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划分的标准范围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二)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三)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四)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五)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六)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七)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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