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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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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未婚生子有哪些法律规定?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沈辉律师 时间:2019-04-29 点击数:75
尚未登记结婚,孩子都已经有了,不管有没有登记结婚的打算,为人父母该有的义务还是得履行起来,给了他生命就得给他好好成长机会。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但不抚养子女,反而做出上述行为的可能就是涉嫌刑事犯罪,而不单单是违反法律规定那么简单了。
《婚姻法》第二十三条:“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总而言之,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都享有同等的权利,父母是孩子成长路上的第一任老师,自己的孩子得自己好好尽力地养育成人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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