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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新娘”遭遇车祸 准新郎要求退还彩礼金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1-24   点击数:35

  【案情简述】

  刘某(男方)与杨某(女方)两人已经确定9月份结婚,不幸的是“准新娘“婚前的两月突然遭遇车祸遇难,刘某悲痛欲绝,办理丧事之后,告示女方家人想要取回自己的20万彩礼金。但是遭到女方家人的当面反对,多次上门要求退还,女方家人都给刘某闭门羹。男方很疑惑,自己与准新娘还没有办理结婚证,也没有办理结婚仪式,难道这笔钱就不能要回吗?

  【律师说法】

  成都精英律师团资深律师沈辉:依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因为双方未缔结婚姻关系,原则上应该返还彩礼。杨某家庭拒绝偿还,刘某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要求退还自己支付的彩礼。《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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