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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能否分得征收款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0-24   点击数:11

  【案情简介】

  唐某与郭某经人介绍,很快坠入爱河,两年后生育小孩小郭,婚后,丈夫郭某不再外出打工,还将一家三口的十万余元土地征收款挥霍一空,唐某如有怨言即遭丈夫殴打。如今,家里马上又有一笔130万余元的征收补偿即将发放到位,唐某担心丈夫继续挥霍浪费,所以请求法院依法判给她应得的30万元财产。

  【法院判决】

  由于双方分歧过大无法调解,最终法官当庭宣判,唐某在132.6万元征拆款中享受29.8万元,法院驳回了唐某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解析】

  成都离婚律师沈辉:郭某与征拆机构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合同上约定的130余万元是对房屋内居住的人口和房屋建筑共同进行的安置补偿。目前,唐某的户口在户主郭某名下,应当享有合法的人头份额。但唐某没有证据证明她对该房屋建设进行了投资,所以,房屋建筑部分的征收款不享有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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